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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配资杠杆比例 河南启动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明确申报范围、条件、程序

发布日期:2024-10-22 14:41    点击次数:101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6日消息,河南省科技厅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同时,2021年认定通过的高企,至2024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发生更名与重大变化的,必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流程,再提出认定申请。高企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附:工作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登记。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址:http://www.ctp.gov.cn/,简称“工信部火炬中心”)选择“在线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栏目进行法人注册后申报。

  (三)系统提交。企业依照网站指引登录高企认定申报系统后,按要求逐一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评审是以系统填报材料为准)。附件材料要清晰可辨,不可漏传、错传等,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到各地高企认定管理账号下。企业通过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递交至当地科技部门。

  (四)地方推荐。各地科技部门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1)对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主要包括: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支撑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知识产权是否真实有效,支撑主要产品(服务)的软件著作权是否切实发挥支撑作用等。审核结果形成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和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要汇总所有申报企业,审核后不予推荐的企业要在“不推荐原因”栏内予以客观描述不推荐的具体原因。推荐结果应及时反馈企业。

  (五)汇总上报。各地科技部门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点击“机构管理”进入,将本批次推荐的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完备性形式审核后(系统资料必须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提交至“河南省认定机构办公室”账号下。然后汇总整理所有推荐企业电子版材料拷贝至U盘,将内含企业申报材料的U盘、推荐文件(两份)、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两份)一起寄送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材料受理单位——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其中“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和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提前发至指定邮箱。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由当地科技部门备案存档,保存期为5年(有争议的除外)。

  各地推荐文件、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须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税务部门,郑州航空港区,各县(市),各国家高新区的推荐文件、高企申报汇总表须同时抄送所在市科技管理部门。

  (六)专家评审。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今年拟集中组织两批专家评审,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企业向各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七)综合审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发布综合审查通知,组织开展综合审查。各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加强配合与沟通,依据各自职能开展审查,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情况表,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企业附详细审查报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进行核查,对查出违反高企认定条件的企业不予通过。

  (八)公示报备。综合审查通过的企业在河南省科技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股市配资杠杆比例,无异议的,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报备;有异议的,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处理。